一、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始消防用水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幢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 当建筑物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2、多层公共建筑,二等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不应小于18m3。 当高层住宅的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3;
3、二级高层住宅建筑不应小于12m3;
4、建筑物高度21m以上的多层住宅,不得小于6m3;
5、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 / s时,设计流量不应小于12m3,大于25L / s时,设计流量不应小于18m3;
6、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不足30,000平方米的商店不得少于36立方米,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商铺不得少于50立方米。 如果它们不符合本条1款的规定,则应采取更大的价值。
二、不锈钢消防水箱的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上消防设施,并应满足较低有效水位。
水灭火设施不利点的静水压力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物不得低于0.10MPa,但当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得低于0.15MPa;
2、高层住宅,二层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得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得低于0.07MPa;
3、工业建筑物不低于0.10MPa,建筑体积小于20000m3时,不应低于0.07MPa;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水灭火要求的压力确定,但小不得小于0.10 MPa;
5、当不锈钢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1至4款的静压要求时,应提供恒压泵。
制定了高消防水箱有效高度或较不利的水灭火设施的静水压力的技术标准。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规定,屋顶消防水箱的压力不能满足较不利消火栓的压力,应安装固定式消防泵。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建议临时高压消防供水系统,屋顶消防水箱应满足较不利的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等消防设备的压力0.1 MPa要求;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消防栓在高层建筑较不利点的静水压力不应为 低于0.07MPa;当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较高建筑物消防栓的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消防水箱的主要功能是在起初提供消防用水。 建筑物的火灾,并确保相应的水压要求。 水箱的压力对于建筑物顶层或附近楼层的火灾也非常重要。 低压可能不会产生水或所需的水柱,也不会启动自动喷水系统报警阀压力开关,这会影响灭火效率。 为此,应规定高消防水箱的较小有效压力或高度。高消防水箱可采用热浸镀锌钢板,钢筋混凝土和不锈钢制造。